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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主编的辐射防护团体标准成功发布并获得高度好评

电离辐射防护关乎医患人员、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也关系到“健康中国”重要战略的实施落地。其中第一道工序“防护材料的选择”对辐射防护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此前,国内关于电离辐射防护工程中对于防护材料选择的相关标准一直缺乏明确的指导。2023年4月11日,我司主编的《电离辐射防护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指南 第1部分:医用诊断辐射防护材料的选择》(T/ZJARP 001.1-2023)团体标准由归口单位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首次发布,该标准定于2023年4月15日起实施。
 

《电离辐射防护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指南 第1部分:医用诊断辐射防护材料的选择》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旨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当前国内医疗、科研单位相关辐射防护工程施工质量发展的需要,推动相关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医用诊断、工业及科研等领域的电离辐射防护工程施工材料的选择提供了基本原则和分级指导,对提高电离辐射防护工程的安全效能和社会效益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该团标编制按照《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历经前期调研、申请立项、标准起草、广泛征求意见、专业技术审查、标准发布等环节,各关键环节均通过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官网、公众号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并正式发布。

  通过此次主编团标的抛砖引玉,接下来我司将继续深耕辐射防护领域的技术研发,联合相关科研院所、兄弟单位、其他关联机构等,对本团标的后续使用效果的反馈进行归纳总结和更新,并持续关注其他细分方向的专业技术标准发展,努力推动辐射防护行业发展和行业自主创新,力争为健康中国事业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本次发布的团体标准解决的主要问题:

1、 解决设计单位在医用防辐射专项设计中对辐射防护材料的技术参数的不统一问题。

2、 解决辐射环评、职业卫生放射检测评价单位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辐射防护当量的理论计算的纠偏问题。

3、解决建设和使用单位对医用辐射防护材料的多方位比选问题。

4、解决施工单位对医用辐射防护工程质量的规范控制问题。

5、解决监理、咨询管理等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医用辐射防护材料的质量进行有效指导性的监督问题。

二、关于团体标准的小知识:

1、团体标准是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团体指具有法人资格、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标准化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相较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周期更短,可以快速响应市场,质量和权威性更高、实用性更强。团体标准是自愿性标准,但《新标准化法》将首次将团体标准纳入法律体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

(1)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2)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

(3)制定团体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4)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3、《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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